emsp;emsp;哥谭,一座夜之城,同时也是一座罪恶之都。
emsp;emsp;这里的天空长年阴雨绵绵,天空中的工厂浓烟与乌云融为一体。
emsp;emsp;就像这里的政体,官场和黑帮骨肉相连。
emsp;emsp;踩过腥红的泥泞街道,轻嗅街道上的空气,你可以感受到参杂着些许的硫磺与血腥的湿气。
emsp;emsp;就像这里的民风,淳朴而带着高雅,随时随地零元购。
emsp;emsp;再抬头看看天空的那一轮圆月,下方时不时突兀的飞过一排蝙蝠,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微笑。
emsp;emsp;不经让人嘴角上扬。
emsp;emsp;这里是夜幕下的哥谭市,繁华与堕落共存,漫天的霓虹灯和黑烟如同遥相呼应,如同黑色迷雾下的寻宝秘境,隐藏着无数的机遇与风险。
emsp;emsp;小巷之中,血源诅咒猎人打扮的李凡缓缓的走出,手中还拿着那把巨大的锯肉刀。
emsp;emsp;“啊.\n.\n.\n这里是哥谭啊。”
emsp;emsp;“也许这样子的打扮才会适合这种黑暗风的宇宙法则?”
emsp;emsp;感受到了他体表毒液传来的赞同,李凡也确认了自己的共生体战衣暂时是完好无损的。
emsp;emsp;本来这身老猎人服装是他用来开马甲的,结果现在却不得已拿出来了。
emsp;emsp;重要的是,他刚刚检查了一边发现,系统空间在两个宇宙中无法共用。
emsp;emsp;这也就意味着他无法调动了BT、泰坦等多个存放在Imc的精良大杀器道具。
emsp;emsp;“害,真的是难办啊。”
emsp;emsp;李凡机械的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,顺手还正了正自己的帽子。
emsp;emsp;看着远处高楼上大大的蝙蝠灯,李凡低头哈了口气,又双手插兜的剁了跺脚,在原地不停的左右。
emsp;emsp;Dc虽然是以黑暗著称,但是这里的英雄待遇可是比漫威好太多了。
emsp;emsp;大超是全民偶像,闪电侠有着自己的博物馆,神奇女侠也是享受着群众的爱戴和支持。
emsp;emsp;而在哥谭这种地方,事情却有一点点的小变化。
emsp;emsp;那位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,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精神病人——蝙蝠侠,将自己的爱戴化为了恐惧。
emsp;emsp;蝙蝠,就是布鲁斯韦恩心中最大的障碍,而他也将蝙蝠化为了图腾,并且让这个图腾深深的扎根于哥谭,整个城市都化作了他的巨大玩具屋。
emsp;emsp;哥谭的犯人们就沦为了他最心爱的玩具。
emsp;emsp;这也是为什么正义联盟永远都不能踏入哥谭这个规定的由来。
emsp;emsp;毕竟众所周知,精美的玩具永远都是独自享受的。
emsp;emsp;那些罪犯和蝙蝠侠斗争了这么多年,一样也和蝙蝠侠打的难解难分。
emsp;emsp;难道他们没人知道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嘛?
emsp;emsp;不,事实刚好相反,一线的反派几乎都对蝙蝠侠的身份略知一二。
emsp;emsp;可对他们来说,他们的玩具叫做蝙蝠侠,而不是布鲁斯韦恩。
emsp;emsp;想到这,李凡没来由的深吸了一口气。
emsp;emsp;空气中的硝烟味依旧是那么的刺鼻,李凡微微仰头,轻轻的伸出自己的伸头去感受雨滴的滋味。
emsp;emsp;很咸,还有一股带着火药的铁锈味。
emsp;emsp;就在此时,他感觉自己的后脑勺被一个异物顶住了。
emsp;emsp;“别动!”
emsp;emsp;终于来了,李凡心想。
emsp;emsp;他的嘴角还挂起了一丝笑容。
emsp;emsp;那是一名抢劫犯,身高173,体态肥胖,预估45岁左右,而且还是个坡脚。
emsp;emsp;李凡刚到此处用鹰眼隔着老远就看见这个犯人。
emsp;emsp;当时的他正在对一名小男孩施暴。
emsp;emsp;“老哥,问你个问题。”
emsp;emsp;“啥?看你听话,给你留个全尸,你赶快说!”
emsp;emsp;这位胖叔倒是对李凡的平静感到意外,于是接下了话茬。
emsp;emsp;“你知不知道一个喜欢穿着紫色系西服,绿头发的家伙?他自称joker来着。”
emsp;emsp;“joker你都不知道?你不会是刚来哥谭的吧?”
emsp;emsp;“啊,是的是的。那老哥我可以再问一个问题嘛?”
emsp;emsp;“你说。”似乎是觉得自己过于的放松警惕了,他又故意将自己的长枪李凡的头顶戳了戳,“可你别以为今天我会放过你,老子马上就要百人斩了!”
emsp;emsp;“老哥你的鞋是不是耐克的?”